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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由山西宏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兴办。学校的校训是:做学合一,厚实融通;办学理念是:以学生未来为本,以教育品质为根,以人格素养为重,以技术传创为主。根据学校非营利公益性的办学性质和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要求,教职工应执行以下规定:
       1.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特殊情况者除外。试用期内双方提前15天均可提出解除聘用关系。
       2.新教职工入职体检费及外地教职工来运入职时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3.鉴于教育教学秩序的维护以及对学生负责的考虑,教职工申请离职,应于每一学期结束前1-2个月内向学校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学校在10个工作日给予批复;学校对于教职工的解聘或合同终止,也应于每一学期结束前1-2个月内向有关人员发出通知。
       4.学校发给教职工的寒、暑假期间的工资及津贴,用于教师为新学期教学备课或管理人员假期中工作值班和为下学期的准备工作的待遇,如因特殊原因学校同意在学期初办理辞职的,寒、暑假期间的待遇不予发放,如已发放则应退回。
       5.报考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应在报考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享受学校激励政策和出具相关材料(如政审、鉴定等)。
       6.应聘者提供的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各种能力证书及健康状况等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学校将即时与之解除聘用关系,并将追究应聘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我已明确理解并接受运城职业技术大学上述对教职工的基本管理制度和相关待遇。